< 消息来源:科研处[2007]20号文件>
各部门、各单位:
科学研究机构是实现科学研究目标、提高学术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的基层部门。为推进我校实现综合性、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规范和加强对科研机构的管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校科字〔2007〕11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作好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在2007年5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评审费:每项200元。
联系人:刘桂云 5910121
二○○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安徽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安徽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申报表
附件=>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doc附件=>科研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