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校总字[2006]4号文件精神,我校2006年下半年已出售126套住房,还有部分教职工正在办理购房有关手续。现按市房改办文件通知,出售现有公有住房的成本价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元提高到1500元,为了维护教职工利益,职能部门多次与市房改办磋商,现已同意到5月底前购房者仍按700元成本价购买。望符合校总字[2006]4号文件条件的购房者,于5月28日前到房地产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有关教职工本人,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马琴
电 话:3869282
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