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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7年择优录用新教师工作意见的通知

编辑:李一梅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07-04-18 点击数:
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满足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合理配置新教师资源,做好2007年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于近期面向社会择优录用新教师,为使这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新教师的质量,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择优录用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师范类和少数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择优录用对象
1、根据国家下达的毕业生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应、历届未就业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毕业生。
2、少数急需专业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
3、硕士毕业研究生(文化课类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师范类专业)。
三、择优录用名额
经市编委批准下达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收新教师50名,硕士毕业研究生不占名额。
    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
四、择优录用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凡符合录用对象的报考者,需携带有关材料(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生所在学校和院系出具其有关学籍、专业及身份的证明;历届未就业的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考试费90元(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家庭特殊困难的报考者经审批可免交)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于4 月 19日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市教育局择优录用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门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一个职位。每一职位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名,少于3名的,取消报考职位,由市教育局通知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对于报考的人员,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与考核
报考的本科毕业生参加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统一组织的考试(笔试)和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报考的硕士毕业研究生到市教育局报名登记后,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
1、考试(笔试)
(1)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设计”两科考试,每科考试均为90分钟。
(2)考试成绩:每科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按“公共知识”成绩和“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设计”成绩4:6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成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处理,以下环节计分时均按此原则执行。
(3)考试时间:拟定于5 月7 日下午:1:30-3:00 “公共知识”;3:30-5:00“学科基础知识和教学设计”。
(4)应考者考试成绩将按各单位所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录用指标数1:5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若最后一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教学能力考核。
2、教学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撰写教学设计、课堂试教、说课和普通话演讲。
(2)考核成绩:教学设计10%,试教50%,说课30%,普通话演讲10%,总分为100分。
(3)考核时间:拟定于5月11日至  5月 18日
(4)考核程序和要求
①各用人单位要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办公室、教务处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组,并成立相关学科考评组,考评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其中考核学科教师不得少于3人,考评组负责参加听课评议和评分活动。考核领导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单位考核工作全过程,是单位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但不参加各项考核成绩的评分,以便于更公正地对考核工作起到监督保证作用。
②各单位考核领导组和学科考评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明确工作职责,强调工作纪律。学科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活动由学校考核领导组临时通知,考评组成员在评分时,不讨论,不交流,个人独立进行。最后将个人的听课记录、评价意见和评分表等材料交考核领导组长密封,领导组在规定时间内,集体拆封汇总和统计,并各自签名后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原始材料学校封存备查。
③有关考核内容和题目,由考核领导组长单独指定专人分别拟定,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逐人进行的考核题目应不少于应考人数的2倍,由被考核对象抽签,确定考核顺序和题目。
④应考者考核的每项成绩,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人平均分计算。
⑤各用人单位在完成校内各项考核工作后,应将在考核过程中形成的完整考核书面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具体材料有:
A、单位考核领导组和学科考评组人员名单;
B、单位实施考核工作的方案和考核工作总结;
C、应考毕业生考核成绩汇总一览表;
D、单位学科考评组对考核成绩优胜者的个人听课记录、评价意见和评分表等考核材料。
⑥各用人单位在组织考核前,应将本单位考核时间(课堂开课节次)、内容、地点等事前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告,待同意后方可进行,以接受市新教师择优录用领导小组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
⑦各用人单位在择优录用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毕业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不参与有关招聘工作。
(三)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市教育局对各用人学校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考核有效后,会同用人单位将应考者考试成绩与考核成绩,按5:5比例(考试50%,考核50%)合成,分单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用人单位和市教育局按向社会公布的录用学科和人数,等额将初定为录用对象的名单在用人单位内和市教育电视台以及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时按报考号公布未录用人员成绩,接受社会和毕业生监督。
四、体检与签约
市教育局对各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通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用人单位同职位考核人员中,按考试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通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的签约手续,市教育局人事科对单位所签的协议书统一审定后,集中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约的审批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实行试用期一年和服务期五年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服务期内本人不得提出考研、辞职或人事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择优录用新教师工作的领导,保证录用工作客观公正、有序稳妥地进行,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组成的市新教师择优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旭东(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程若齐(市人事局副局长)、梅林(市编办副主任),王亚平(市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张锡玲、胡宁、徐黎明、李江峥、李旭、邢蔚。                 。
六、日程安排:
4月11日-13日   市教育局将招录毕业生公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月 19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按媒体刊登的公告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4月26日—28日  报考者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5月 7日   组织考试;
5月9日下午 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公布进入该单位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5月11日—18日 用人单位进行教学能力考核,整理好完整的考核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5月20日—23日 市教育局审核考核材料确认有效后,通知用人单位等额将各学科录用对象的名单在单位内和市教育电视台以及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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