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概况
广东工业大学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6月由有50年历史的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华南建设学院(东院)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
材料与能源学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两个博士点: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五个硕士点: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热能工程:二个工程领域硕士点: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二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目前,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为广东省级重点学科,学院还设有功能材料的制备与应用技术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学院实验室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700多万元。
2008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幅较大,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与完成招生计划间尚有一定数量的差额,须调剂一定数量的合格考生。
二、200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1、凡符合国家2008年A类地区工科类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调剂政策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院。我院可考虑接受的专业有: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热能工程,欢迎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前来申请调剂。
2、调剂生被录取均须交纳8000元培养费。调剂生若按国家计划非定向生录取时,学校发给普通奖学金(生活费);若按自筹经费生录取时,学校不发给普通奖学金。
3、调剂手续:愿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2008年研究生调剂信息表》,填好后发至E-mail:cnxyyz2@gdut.edu.cn ; wujinping506@163.com
,并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经我院同意后,考生本人向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提出调剂申请,由该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将相关调剂材料,直接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编510090),我校在收到调剂材料后,会尽快给予答复并告知初步复试时间。考生一旦确认调剂到我校后,不得再联系其他单位,以免影响考生个人的复试和录取。
有关调剂政策以我校研究生学院正式发布为准,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
联系方式:
吴老师;020-39322571; 杨院长:020-39322575
E-mail:cnxyyz2@gdut.edu.cn; wujinping5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