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坐落于江城芜湖,办学底蕴深厚。前身可追溯至1929年创建的省立安徽大学理学院化学系;在著名教育家、爱国民主人士王星拱先生的大力推动下,化学系于创立当年即招收本科生,并于1930年由著名化学家丁绪贤先生出任首任系主任。历经抗战时期的迁址、停办与战后的复校、改建,化学系先后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化学系、皖南大学化学系等,于2000年正式组建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并于2005年整合了芜湖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生物系的优质资源,形成了今日之格局。
学院已形成完备且较高水平的科研支撑体系。拥有“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基地,并作为参建单位参与 “先进玻璃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 的建设。牵头建设包括 功能分子固体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清洁能源与催化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安徽省高碳产业碳中和工程研究中心,生物医学材料与化学测量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材料安徽省工程实验室”在内的多个省部级平台。建有单原子-团簇-纳米研究中心(李亚栋院士工作室)、神经医学与化学生物学交叉研究中心、眼科药物研发中心”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学院配备先进的现代分析测试中心,为材料表征与机理研究提供强力保障。
学院已建立起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科实力稳居全国师范院校前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学 三个学科持续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学科已进入ESI全球前0.28%,具备一定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化学学科先后入选安徽省重大建设一级学科、世界一流学科奖补项目和省I类高峰学科建设项目、“双一流”培育学科;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等,设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博士后的职业发展提供畅通的路径。
学院打造了一支年轻化、国际化、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9人中,教授65人。拥有包括国家杰青或长江学者4人、“四青”人才4人在内的国家级人才,以及省部级人才百余人次。柔性引进吴奇院士、胡培君院士、俞书宏院士等著名学者,为学院发展和青年人才成长提供战略指导。研究力量横跨清洁能源与催化、金属有机化学、分子固体材料、分析传感、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以及非常规水资源等诸多领域,且在各方向上均形成了特色鲜明、实力较为雄厚的团队。
学院人才培养成果斐然。校友中涌现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6人、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人在内的众多学术精英,还有百余位基础教育领域的骨干、校长与管理专家,以及一大批成功的业界翘楚。
进入新时代,学院秉承“质量建院、内涵发展”的理念,坚持“学科引领、特色强院”的方针,全力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学院迈进。
我们诚邀海内外优秀青年才俊加盟,在这里成就学术理想,共创辉煌未来!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附:导师简介
(二)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2.近3年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其中本校培养的博士生,按规定不得在取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的流动站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的条件。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申请不同岗位类型博士后的科研条件参见下表:

三、岗位待遇
(一)年薪住房
各岗位类型博士后的年薪、住房等按照岗位类型兑现:

(二)业绩奖励
依据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超岗位职责的科研业绩成果,参照学校现行业绩津贴与奖励办法享受业绩奖励。
(三)社会保险
学校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外籍和港澳台地区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标准按照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年薪中)。
(四)其他待遇
1. 博士后参照享受学校医疗待遇和体检待遇。
2. 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本校教职工子女入学政策。
3. 进站满一年的博士后可参加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评审副高级研究员系列职称,具有副高级研究员系列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研究员系列职称。
4. 经导师、学院同意,博士后可出国(境)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出国(境)期间的管理参照学校教职工出国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不转入人事关系的全职博士后,除年薪不享受外,其他待遇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科研支持
学院大力支持在站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面上资助、青年人才项目等各类科研、人才项目。
五、招收程序

六、岗位管理
(一)博士后进站时须与学校、学院、合作导师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博士后的岗位职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由合作导师和学院共同负责。
(二)合作导师为博士后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合作导师对博士后日常的学术规范管理进行指导,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促进博士后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学校设立流动站建设经费,专款专用,支出范围:博士后招收、开题、考核、办公支出、学术交流以及相关出差工作支出。
七、岗位考核
博士后要正常参加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等考核工作由设站所在学院组织,考核结果报校博管办备案。
(一)中期考核
博士后进站后要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博士后进站后满1年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继续培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超过3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的,按退站处理。
(二)出站考核
博士后工作期满须参加出站考核。博士后按要求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加出站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出站考核基本标准如下:

科研业绩成果的认定参照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规定,所有科研业绩成果均须以“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
(三)延期考核
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博士后,允许在工作期满前1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合作导师与工作站同意后报校博管办备案。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的各项待遇由博士后与招收培养主体协商解决。
博士后在站期限一般为2年,根据承担的项目需要且科研业绩突出者,可适当延至3~4年,但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总期限不得超过6年。
八、联系方式
本流动站常年接收博士后进站申请,请有意向申报者与合作导师联系,合作导师拟同意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学院联系人:庄老师,0553-39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