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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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李一梅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07-12-17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200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从即日起开始。由于今年寒假提前,统计工作时间极为紧迫。为避免广大教师的科研利益受损,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及成果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属2007年度我校教师、科研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以及研究生、本科生完成的论文、著作、奖励成果、鉴定成果、授权专利,还有我校主办、参与的学术交流会议等均在统计范围内。与外单位合作研究成果,可列在统计表的后面,并注明成果的产权单位。

二、统计内容:

     1、论文统计: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年号、卷(期)号、页码、级别、项目来源(该成果是某项目的产物,项目来源是指资助该项目的基金名称或单位,并注明项目编号,下同)。被SCISCIE EIISTPSSCI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为准(只检索2006年度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情况,已反馈到院系,请与科研秘书联系,如有疑问,务必于1225日前报到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再查)。

     2、著作统计:同一部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统计。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及名次、著作种类、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撰写字数、书号、项目来源。

     3、奖励成果统计: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研究人员及名次、完成单位、奖励名称及等级、颁奖单位、项目来源。

     4、鉴定成果统计:成果名称、鉴定时间、主持鉴定单位、鉴定结论、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人及名次、项目来源。

     5、专利成果统计:专利成果名称、设计人、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专利类型、项目来源。

     6、学术交流统计:学术活动(含合作研究)名称、主办单位、活动日期、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发表论文(报告)题目。

     三、时间安排

     12007.12.17-2008.1.7,各单位报送成果统计材料。

     22008.1.7-2007.1.11,科研处会同学院分管院长和秘书进行审核和登记。

     32008.1.11-2008.1.13,科研处将登记情况反馈学院,并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科研处。

     42008.1.13-2008.1.15,科研处将各项奖励数据报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年终奖励经费划拨。

     四、其它

     1、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及时报送成果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2、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由第一完成人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3、原则上只登记我校作为第一产权单位的成果;我校师生作为第一作者,学校作为第二产权单位的成果也要登记,并在备注中注明。

     4、科研成果统计需要报送相应《统计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格。

     5、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中涉及的成果真实性由各单位进行初审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有关原件(论文部分只需报送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报科研处核对。

     联 系 人:刘曼玉(文科)、王立龙 (理科)

     联系电话:5910117  5910119

     电子邮件:Liumanyu@mail.ahnu.edu.cn 

              WLL1979@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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