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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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04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编辑:李一梅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07-07-05 点击数: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安排,2004级本科教育实习即将全面展开,为做好本次实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组、教育实习工作指导组和教育实习专家组,负责并指导全院学生的实习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院教务办公室。

1.实习工作领导组

  长: 王绍武

  员: 顾家山、朱昌青、杨  强、史铁杰、魏先文

负责本院教育实习的全面领导工作。

2.实习工作指导组

  长:朱昌青

  员:杨  强、史铁杰、罗凤玲、张园园、桑 

负责本院教育实习的整体安排工作。

 3. 教育实习专家组

  长:熊言林

  员:闫蒙钢、孙  影、程瑶琴、张四方、阙荣辉

负责本院教育实习的业务指导

二、        实习生及指导教师人数

师范专业本科生  338   

集体安排: 278 

自行安排: 50

指导教师: 42

三、        实习时间和地点

1、教育实习时间:2007922~1117日,其中922~108日在校准备,109~1116日进入实习学校进行教育见习、实习和总结,1117日返校。

2、实习地点:本次教育实习除去自主联系和少数学院自行安排外,均安排在芜湖市区内各中学和外地实习基地学校进行实习。具体安排见《化材学院2004级学生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

四、实习经费

    关于实习经费的借支与报销手续应按《安徽师范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校教字[2002]6号文件《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专业)实习工作的几点意见》和修订后的《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大纲》(校教字[2005]39号)的要求组织教育实习。

2、协助指导教师务必于915日前与实习学校取得联系,核实实习学校的实习内容、年级以及课时数,外地实习学校还需核实男女生数以及住宿情况。具体信息请及时反馈到程瑶琴老师处。

3、学生在校准备期间,各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实习生的“说课”、“备课”、“试讲”、“安全教育”等实习准备工作,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指导教师应负责至少听本组每位实习生说课、试讲各一次,并进行有效指导;协助指导教师负责所带实习生在本院的备课、试讲等准备工作,至少听每位实习生说课、试讲各一次

4、实习期间,协助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实习指导力度,对实习学生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等主要环节进行指导,提高师范生的从教技能。指导市内实习的协助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要求至少听每位实习生2节课;对于赴外地实习的学生,协助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生的接送,除此之外至少去实习学校1次,听实习生3节课以上。

5、实习结束后,协助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实习单位结清实习管理费(50/人),参照2002级学生实习材料汇编的格式和要求,做好实习成绩评定(优秀率不超过30%)和实习总结工作,做好“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教育实习质量反馈表”的收集、整理及统计工作,做好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7、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指导他们制定自主实习计划,并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校教字[2005]39号)执行。

8、工作量计算:指导教师以本组实习生校内指导工作量的一半计,协助指导教师为所带学生的校内指导工作量的一半与实习学校指导工作量之和。

9、各指导教师应重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要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

 

 附件:

1、2007年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

2、关于化材学院2004级化学专业教育实习暑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七年七月一日


附件=>2007年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doc

附件=>关于化材学院2004级化学专业教育实习暑期准备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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