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委员会文件
〔2008〕3号
关于举办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第九期(总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前期办班经验,现将本期党校培训班教学及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学时间和地点
本期党校培训班教学地点设定为教学楼1107教室,教学时间从第4周开始到第17周结束,具体日程如下:
第7周至第8周(10月6日——10月19日):做好招生工作,并报学校党校备案;
第9周至第16周(10月20日——12月14日):举行开学典礼、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
第17周至第18周(12月15日——12月28日): 统一考试、总结交流、评优表彰、结业颁证。
二、招生办法
本期党校培训班招生由辅导员和学院团委共同推荐。推荐对象须为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被列为培训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党校学习。
本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招收110名学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05级6人;
2006级化学类42人;
2007级化学20人; 2007级材化10人;2007级应化10人;
环境保护协会2人;就业创业协会2人;学生会2人;
研究生16人。
各年级要把好学员质量关,做到公正、宁缺勿滥,不要突破限额。
三、教学与活动形式
1、本期党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和分散开展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教师教学内容要紧密结合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丰富学习内容。
2、从党校学员中选出班长一名,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的管理工作,配备一名宣传组长,负责党校活动的宣传报道。另外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成立党课学习小组,并选出组长协助班长开展工作。
3、党校培训班班主任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苏桂琴老师担任。根据学院安排,聘请陆润麟老师担任党校培训班的指导老师,俞义群老师为联系人。
四、管理办法的几项要求
1、各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团委要重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推荐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班长和各组长要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本期党校培训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2、党校培训班在正式开学之前要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向他们公布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强调学习纪律,要求每个学员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由党校培训班班主任事先批准并将请假条交院党总支备案,不得补假。凡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一律不得结业。
3、党课学习结束后要认真进行党课知识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结业。
4、各年级根据本期党校培训班的招生办法,认真搞好招生工作并将本期学员登记表、1张1寸照片、教材费10元、党课学习小组组长名单、宿舍及电话号码于10月14日前报苏桂琴老师处。
5、本期培训班结业后,要认真总结办班的经验,听取各方意见专题向学校党校汇报,以便总结经验,把下一期培训班办得更好!
附件:1、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表;
2、实践活动安排表;
3、班级管理制度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3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第九期(总第四十一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班级管理制度
一、班委会管理制度:
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班委会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委会由班长、宣传组长和各党课学习小组组长组成。其中班长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及学员的召集等工作;宣传组长负责对培训班的教学工作情况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另外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党课学习小组,每小组选出组长一名,协助班长管理班级工作,开展各种讨论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党课培训班的培训效果。
二、考勤制度:
要求党校学员每次上课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带好教材和笔记本到指定座位就座,准备上课,由班长和组长负责每次课的考勤。
1.组长负责签到制:
各党课学习小组组长于每次课前15分钟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签到,并将签到结果于课前10分钟报党课班长处;
2.班长课前点名制:
班长在每次上课前10分钟对学员到课情况进行点名考勤,并做好统计,于课下将考勤结果报班主任处。
3.班主任抽查点名制:
每次教师授课结束后班主任将对上课学员的出勤情况抽查点名,如发现不到者按无故旷课处理,取消党校学员资格。
4.请销假制度:
①请假:学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课堂学习或党课活动者,必须事先向党课班主任当面请假,得到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学院党总支备案,一律不得事后补假;
②销假:请假学员务必在下次课前向党课班主任销假;
③补课:学员请假期间所缺课程请学员在课余时间通过自学完成。
5.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一律不得结业。
三、学习制度:
1.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听从指导;上课期间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不得随意走出教室等;
2.课堂上认真听课、记笔记,积极思考,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讨论时踊跃发言;
3.课余时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
4.认真写好每次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要求学员每次课后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心得或进行思想总结,并要求在下次上课前将学习心得或思想总结交至各组组长处,然后由班长汇总交至党课班主任处。学习心得或思想总结一律用黑色钢笔书写,不得拖延。
5.党校结束后,学员要认真参加考试和考核,自觉、认真写好个人学习小结。
四、考核制度:
1.每期培训班学习结束,要进行结业考试,所有学员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并要求结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学员参加考试要提前15分钟入场,并按规定次序做好,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并按缺考处理,不予结业;
3.结业考试统一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期间不得看书、抄袭、传抄纸条等,不得交头接耳,对试题印刷有疑问应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得互相研究,如有上述行为者,按违纪处理;
4.考试违纪学员一律取消本期学员资格,不记成绩,不发结业证书。
五、评优制度:
1.每期培训班结束将进行总结、交流、评比,评选出本期党校培训班的“优秀学员”。
2.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①思想品质好:讲学习、讲政治、树正气,积极参加每次课堂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讲文明,有礼貌,在同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强;
②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结业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严格遵守班级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习期间到课率在98%以上,作业完成率达到100%;学习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思考问题,能用所学理论知识正确解释说明社会及学校的热点问题。
③表现好:模范遵守班级纪律,积极参加课堂学习,积极参加班级和小组开展的各类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表现出色;协助班级或班委会成员搞好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3.在党校学习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党校发给“优秀学员”证书。
六、本管理制度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请所有学员遵照执行。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
2008年10月15日
附件=>2008-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表.doc附件=>2008-实践活动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