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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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编辑:耿保友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12-29 点击数: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总体原则:公开、公正,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质量优先,兼顾学科特点。

二、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

三、评审程序:

1. 硕士生:学生自愿向学院申报,各硕士点按分配指标推荐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

2. 博士生:学生自愿向学院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

四、评分细则

(一)科研成果:在Nature, Science, 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 J. Chem. Educ.上发表论文的直接入选,其他科研成果按照如下办法折算分值,硕士生在各硕士点内部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1. SCIE收录论文采用影响因子平方加和进行计分。

2.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发表的论文,一级期刊计30分/篇,二级期刊计10分/篇,三级期刊计5分/篇。

3. 授权发明专利计15分/项,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计2分/项。

4.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至少有两篇二级期刊论文,其他专业至少有一篇影响因子高于3.0的论文才有被推荐资格。

(二)同等条件下,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由评审委员会讨论推荐。

五、附则:

1. 论文影响因子按最新公布的为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期刊级别以科研处发布的为依据。

2. 参评的成果必须是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且已正式在线(接受函无效)。

3. 参评论文(或专利)是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由本院多位导师联合指导的学生,只有一名导师为有效导师(由申报人自己选定)。

4. 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科名称

推荐名额(名)

有机化学

2-3

分析化学

2-3

无机化学

2-3

物理化学

1-2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2

应用化学

1-2

材料物理化学

1-2

材料学

1-2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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