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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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6年诚聘优秀人才公告

编辑:张年荣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6-02-25 点击数:

    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安师大化学与材料科学学根据学院师资队伍情况及专业建设需要并报学校批准,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有关专业要求和人数需求见下表)。

需求单位

招聘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最低学历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实验技术  

  1  

  化学/物理/电子  

  博士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教学(高层次人才)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博士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高层次人才)  

  1  

  应用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博士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高层次人才)  

  1  

  分析化学  

  博士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教学(高层次人才)  

  1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化学  

  博士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教学  

  1  

  高分子化学  

  博士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1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博士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我校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优秀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类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结业或肄业者;

    2. 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 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4. 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二、政策待遇

    (一)博士安家费(教学科研岗位)

    1.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确定2016年重点支持专业(详见附件1博士专业类别栏),提供博士安家费20-30万元,一人一议;

    2. 非重点支持专业引进的外校博士提供安家费10-20万元,本校博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

    3. 签订入校协议且人事档案到校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

    (二)博士科研办公费

    对引进的博士(包含教学和非教学岗位),学校提供科研办公费1-3万元(文科1万元,理科2万元,工科3万元)。

    (三)博士科研启动费

    对引进的博士,来校工作后,可以科研立项的方式申报科研启动费,由学校组织评审,重点项目5-10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

    (四)博士配偶工作

    对于重点支持专业的博士,学校可酌情安排其配偶工作。

    (五)住房

    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房。

    (六)2016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 (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初选;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

    来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

    招聘考核将采取试讲、面试等环节,学院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实名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对于拟聘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签约

    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学院将上报学校并分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四、特别提示

    (一)2016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二)学校人才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其它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三)学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我校2016年招聘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

    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1.校人事处王老师、芮老师联系, 电话:0553-5910066; 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高老师  电话:0553—3937137, EMAIL:fgao@mail.ahun.edui.cn。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15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汇总表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非教学单位专技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附件5: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附属学校进人计划汇总表

附件6: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附件7: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校招聘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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