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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化学试剂及玻璃仪器采购通知

编辑:李一梅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6-06-24 点击数:

    因学院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我院现需集中采购一批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现将有关采购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及数量

    采购的品种包括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具体采购数量及规格要求见附件1,2,3。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优质、优价)选择。

    2. 物品供货要求: 

    (1) 试剂药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上海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公司的产品。但供货时需按姓名单独包装、单独验收,按教师姓名分别开发票,由教师各自分别付款。

    (2) 玻璃仪器料质必须是95料,其中磨口仪器应是标准口(见附件)。备注栏注明教师姓名的,是学院代教师统一采购的科研用物品,统一报价,统一计入总价。但供货时需按姓名单独包装、单独验收,按教师姓名分别开发票,由教师各自分别付款。

    玻璃仪器需送样品包括:

    100 ml 烧杯一个
    100ml容量瓶一个
    19# 20cm  球形冷凝管一根
    150ml锥形瓶一个

    (3) 所有物品的均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4) 供货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

三、供货商要求及其报名条件

    1.  供货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关生产运输的合法证件;供货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2. 报名时需带的证件有:

    (1) 企业介绍信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 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及复印件或授权书。

四、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4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此时间以后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时交密封报价表一份,并需在2016年7月4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应的药品及玻璃仪器报价电子表格一份。报价表和电子表格中的玻仪和药品名称、次序、规格、计量单位和数量应与我院所列表格中相关内容一致(无货物品在报价处标以 ‘/’)。若规格或计量单位与我院所提供的采购计划不一致,该物品栏目用“加粗斜体字”表示,改用新的规格或计量单位,并换算成最接近我院采购计划中需要的数量供货和计算价格。凡不进行换算的取消中标资格。

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生化楼后二楼编辑部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69631    

E - mail:yangsr@mail.ahnu.edu.cn

 附件1:2016秋季教学药品汇总.xlsx

 附件2:2016秋季科研药品汇总.xlsx

 附件3:2016秋季实验仪器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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