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障学院教学及科研工作正常进行,规范玻璃仪器、实验药品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用玻璃仪器、药品、小型设备及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采购对象
本科基础实验、综合实验、专业实验用玻璃仪器、小型设备(单价1000元以下)、实验药品;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愿到学院集中采购的科研用玻璃仪器、小实验药品等实验室用低值易耗品。
二、申报及购买程序
1、6月15日前,各中心及专业实验室实验员整理统计预备室中药品、玻璃仪器以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并根据下学期实验项目开设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分类别填写相关采购表,教学计划中未开设的实验用药品原则上不予采购。申报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减少库存,为搬往新校区做好准备。
2、综合、基础实验中心采购计划表需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专业实验室采购表由相关专业的系主任审批,无相关实验的用品不予采购。审批后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玻璃仪器、药品及小型设备报魏杰顶老师处汇总;低值易耗品报送学院办公室张年荣老师处汇总。
3、实验用小型仪器设备请详细注明参数、型号及规格。
4、科研用药品、玻璃仪器购买申报表由相关项目负责人签名后报送魏杰顶老师处汇总。
5、汇总后的表格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批。
6、2016年6月20日前,学院将审批后的玻璃仪器、小型设备及药品采购目录按学校相关规定挂学院网页,进行竞标采购。其中玻璃仪器类计划需竞标方提供有代表性的3-4件样品;低值易耗品采购本着性价比最高原则就近采购。
7、学院成立竞标评议小组,2016月6月28左右对竞标单位的价格、样品及服务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取中标单位。
8、通知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协议。
9、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由中标单位将玻璃仪器及药品送交学院,到货后由学院相关老师进行抽验,合格后方能接收,同时通知申报人领取。
10、为了减少搬家库存,本学期教学和科研实验室所报试剂和玻璃仪器均按照申报计划进行采购打包,药品库提供临时存放场所。各实验室的申报量与领取使用量需基本一致,若因申报计划论证不准,导致试剂和仪器大量库存,将追究相关申报人的责任。
玻璃仪器采购申报表.xls
试剂药品采购申报表.xls
低值易耗品采购表.xls
实验用小型仪器设备申报表.xls
部分药品试剂名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