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明节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对2016年清明节期间本科教学做如下安排:
    1.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2. 原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并填写调(停)课登记表,学院须将清明节教师调课信息录入调停课系统。
    注:实验课教学安排遵循实验中心安排。
    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
    根据校历安排,4月4日(周一)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位教师和学生按夏季作息时间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
    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1.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2. 下午5,6节:14:30-16:20;7,8节:16:30-18:20;
    3. 晚上9,10节:19:30-21:20。
    备注:实验课教学作息时间遵循实验中心安排。
    特此通知。
 
 
院教学办                     
2016年3月28日